首页 > 资料下载 > 正文

〔2019〕07号_国际学院学生违纪行为处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19-08-08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   

   

  

   

  泸职院国字〔2019〕07号

  

  国际学院学生违纪行为处理办法

  为进一步落实《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》(以下简称《学生手册》)的相关规定,更好地促进学生管理工作,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,根据《学生手册》的精神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  一、本实施细则的背景

  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是依据泸州职业技术学院《学生手册》的精神而制定的。本实施细则只是针对《学生手册》没有细化和量化的相关内容作出细化规定。《学生手册》已有详细规定的内容,按照规定执行,本实施细则不再重复陈述。

  二、对不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活动的处理

  1.学院安排的相关活动包括:学院和国际学院安排的课程学习(含理论课、实训实践实习安排、竞赛、考试等)、学院(含国际学院、学生会和班级)安排的学生活动等。

  2.关于课时的计算,有明确课时的,按照课时计算;没有明确课时的活动,按照每45分钟一课时计算;半天时间算4课时。

  3.无故不参加学院安排的活动,每节课扣1分;无故不参加国际学院安排的活动,每节课扣1分;无故不参加班级安排的活动,每节课扣0.5分。一学期累计旷课12节以内,每旷课1节扣除综合测评成绩0.5分。旷课达到5节给予通报批评,旷课10节给予国际学院警告处分。12节或者超出12节,按照《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》规定处理。凡一学年内有3次旷课记录者,取消下学年各种评奖评优及资助资格,半年内不安排党校学习、推优、转预备。
    4.迟到或早退三次按照旷课一次处理。

  5.个人事假(特殊情况,如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除外)一学年内达到8次,取消下学年评奖评优(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除外)及资助资格,半年内不安排党校学习、推优、转预备。

  6.对虚开证明、弄虚作假不参加相关活动的行为,一经查实,在校期间取消一切评奖评优、各种资助及党校学习资格,终止党员发展、考察程序。

  7.无故不参加学院劳动安排按旷课处理,卫生打扫不干净,被学院通报的,扣1分,通报批评。累计通报三次,给予国际学院警告处分,取消下学年各种评奖评优、党校学习、推优、转预备资格。

  三、对违反学生公寓及教学场所相关管理规定的处理
    1.寝室清洁卫生检查被通报,寝室每人综合测评扣0.5分。

  2.寝室内使用违规电器,使用者综合测评扣2分。

  3.晚归一次综合测评扣1分,夜不归宿一次扣2分。

  4.在寝室抽烟、教室抽烟和实训室抽烟,发现一次,综合测评扣1分,不听劝阻者,综合测评扣2分,情节严重者按照《学生手册》规定处理。

  5.带食品进教室、实训室,发现一次扣0.5。情节严重者按照《学生手册》规定处理。

  6、一学年内有2次晚归(未归)记录、1次使用违规电器记录、3次寝室卫生被通报情况之一者,给予国际学院警告处分,取消下学年各种评奖评优及资助资格,取消党校学习、推优、转预备资格。

  四、对妨碍学院管理及稳定行为的处理

  1.通过网络、手机、传谣等方式,传播不利于学院教学管理、日常管理、学生团结及学校稳定者,在校期间取消各种评奖评优及资助资格,不能进行党校学习、推优、转预备,免去学生干部任职。对情节严重者,取消在校期间已经获得的与学生品行评价相关的荣誉和资助,如三好学生、优秀毕业生、国家奖学金、助学金等。
    2.学院鼓励学生就学院各方面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。学生对学院各方面的工作有意见应首先向辅导员反应,若无法解决或解决不当,可逐级反应,依次为国际学院团总支书记、国际学院党总支副书记、副院长、国际学院党总支书记,最后至学院学生处(学生因为自身学习和生活需要,向学院教师和领导求助的情况不受此限)。对未按规定越级反应问题的情况,由辅导员进行批评教育;对捏造事实、越级上访的,聚众(3人以上)围攻辅导员,聚众(3人以上)上访的行为,在校期间取消各种评奖评优及资助资格,不安排党校学习、推优、转预备,免去学生干部任职。情节严重者,取消在校期间已经获得的与学生品行评价相关的荣誉和资助,如三好学生、优秀毕业生、国家奖学金、助学金等。

  3.学院鼓励学生与教职工开展正常的沟通和交流,有故意顶撞、挑衅、侮辱教职员工,与教职工发生冲突的行为,情节严重者,在校期间取消各种评奖评优及资助资格,不能进行党校学习、推优、转预备,免去学生干部职位任职。情节特别严重的,取消在校期间已经获得的与学生品行评价相关的荣誉和资助,如三好学生、优秀毕业生、国家奖学金、助学金等。

  4.在上课、考试、学生活动带头起哄、破坏秩序者,在校期间取消各种评奖评优及资助资格,不能进行党校学习、推优、转预备,免去学生干部任职。情节严重的,取消在校期间已经获得的与学生品行评价相关的荣誉和资助,如三好学生、优秀毕业生、国家奖学金、助学金等。

  5.不积极响应和支持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也将列入考核。
    6.本实施细则涉及的评奖评优及各项资助包括优秀毕业生、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学校“代英”奖学金、各种社会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各种社会资助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干及团员。

  国际学院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9年5月13日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附件一:国际学院学生寝室违纪处理办法

  附件二:国际学院学生寝室公约

  附件三:国际学院学生公寓卫生评分标准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附件一:

  国际学院学生寝室违纪处理办法

      为了给广大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、生活氛围,打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家园,切实提高我院学生寝室各项工作指标成绩,特制定国际学院寝室违纪处理办法,具体方法如下:

  1.无正当理由晚归或夜不归宿的,第一次违反,给予通报批评,通知父母,并要求个人写2000字以上的书面检讨;第二次违反者,给予警告处分同时告知父母,要求写保证书,同时取消该同学该年度评奖评优以及助学金、奖学金和参加入党评选的资格。

  2.在寝室内抽烟,第一次批评教育,写检讨。第二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通知父母,第三次给予警告处分,通知父母并要求写保证书,同时取消该同学这一年度评奖评优以及助学金、奖学金和入党的评选资格。

  3.寝室内大声喧哗、嬉闹、大声播放音响、打球等妨碍他人生活、休息,视情节给予警告、记过,经教育不改的给予处分,并取消该同学这一年度评奖评优以及助学金、奖学金和入党的评选资格。

  4.禁止在宿舍内打扑克。对于违反者,给予批评教育,触犯二次以上,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;触犯三次以上,给予警告处分,告知父母。情节恶劣者记过处分,告知父母并要求保证书,并取消该同学该年度评奖评优以及助学金、奖学金和入党的评选资格;对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的,给予记过处分并告知家长,家长到校督促签订承诺书,并且取消该同学这一年度评奖评优以及助学金、奖学金和入党的评选资格;对于围观者,给予警告处分。

  5.禁止在寝室内饮酒,对于在寝室内饮酒者,给予警告处分,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记过处分,酗酒肇事的加重处分同时取消该年度评奖评优以及助学金、奖学金和入党的评选资格。

  6. 对于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学生,直接给以全院警告处分,并取消该同学这一年度评优评模以及助学金、奖学金和入党评选资格。

  7. 党员及助学金获得者寝室,其寝室有三个及三个以上成员属于入党积极分子、重点培养对象、预备党员、党员或助学金获得者,每周卫生检查平均分不得低于80分,三次不合格的寝室将予以推迟入党发展。

  8. 一学期被通报一次的寝室责令其整改,寝室成员写2000字检讨;被通报三次及以上的寝室,取消该寝室成员入党及奖助学金资格。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附件二:

  国际学院学生寝室公约

   

  为加强寝室管理,保证广大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空间,使之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,根据学校寝室管理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公约。

  第一条  三个一条线:内务整理做到整齐划一,统一规范。做到“三个一条线”,即鞋子一条线、洗簌用品一条线、被子叠放一条线。

  第二条  四面三净:寝室卫生做到“四面三净”,桌面、地面、墙面、天花板面保持干净。同时必须保证门窗、玻璃、桌凳、床铺完好。

      第三条  五个必有:寝室制度张贴做到“五个必有”,即必有《国际学院学学生违纪处理相关规定》,《国际学院学生寝室公约》,必有《国际学院寝室违纪处罚条例》,必有《国际学院班级课表》,必有《国际学院学生公寓卫生评分标准》。

  第四条  五个严禁:严禁在寝室内私藏铁棍、刀具等凶器,私接电线、电灯及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;严禁在寝室向走道上和门窗外泼污水、扔纸屑、果壳等杂物;严禁在寝室抽烟、酗酒、赌博、玩牌;严禁将打火机、火柴、易燃物品、化学药品及其它危险物品放在寝室内;严禁在寝室及走廊大声喧哗、嬉戏、打闹和玩球。

  第五条  寝室长负责检查督促值日生完成本寝室的内务卫生的整理打扫工作。负责检查督促本寝室同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。每周宿舍要大扫除一次,协助老师做好夜间查铺工作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抵制各种不良行为,发现问题及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汇报。

  第六条  本公约自张贴之日生效,国际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保留最终解释权。
本寝室同学必须遵守以上公约,对违反的同学将根据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报请班级、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和处分;对不服从教导、屡教不改者,报请学校取消住读资格。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附件三:

  国际学院学生公寓卫生评分标准

  寝室同学生活和学习的主要场所,良好的卫生状况可以为广大同学提供舒适整洁的生活学习环境。为构建健康、文明、和谐、清洁的寝室环境,提高全院学生的讲文明、讲卫生的意识,保证寝室卫生的检查和评比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特制定本细则。

  一、检查时间

  二、检查人员

  男女生部,各班生活委员

  三、评比细则

  1.地面卫生(10分)

  (1)地面保持清洁干净,无垃圾。(5分)

  (2)垃圾桶、清扫工具及其它物品清洁并摆放整齐。(5分)

  2.洗漱区(20分)

  (1)地面保持清洁无水迹。(10分)

  (2)开水瓶、毛巾、洗脸盆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。(5分)

  (3)镜子擦拭干净,洗漱池内无污垢 。(5分)

  3.物品摆放(20分)

  (1)桌面洁净,书本等学习用品摆放规整、合理,不凌乱。(5分)

  (2)被子、枕头叠放整齐,放于靠墙一侧,床单平整干净。(10分)

  (3)椅子摆放在相应位置;鞋子统一摆放在鞋架上和规定的地方。(5分)

  4.门、窗、墙面等(20分)

  (1)门、窗、室内壁柜洁净; 阳台无杂物、玻璃洁净。(10分)

  (2)墙面不得乱涂乱画。(10分)

  5.寝室成员行为习惯(20分)

  (1)寝室成员有礼貌,主动站立接待检查寝室的老师和同学(10分)

  (2)寝室没有发现吸烟、烟头、烟盒、烟灰。(5分)

  (3)寝室成员衣裳整洁,无裸体。(5分)

  6.室内整体环境(10分)

  (1)布置美观大方,整体感觉舒畅。(5分)

  (2)室内无异味, 不违章使用电器。(5分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主题词:  国际学院     学生违纪     处理办法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抄送:  院办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签发:梁杰         打印:吕毅          校对:张丽

  ? 10 ?

   

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:

友情链接